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3. 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
3.2 公司物控中心负责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出入库台账登记;
3.3 公司安环部负责危险废物转移的申请、检查和档案管理;
3.4 公司物控中心负责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并按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委托协议公司办理处置事宜。
4.工作程序
4.1 危险废物的划分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存在的危险废物如下:主要为废机油、废切削液。
4.2 危险废物的标示、储存及处置
危废名称 | 废物代码 | 形态 | 包装要求 | 危险性 | 处置情况 | 备注 |
废机油 | HW-08 (900-249-08) | 固 | 桶装 | 含毒性,易燃 | 转移处置 |
|
废切削液 | HW-09 (900-006-09) | 固 | 桶装 | 含毒性 | 转移处置 |
|
4.3 危险废物的管理
4.3.1 危险废物由公司产生部门收集,贴上标签,标签上必须有危险废物名称、编号、危险性、日期及重量,然后送入公司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办理入库手续。
4.3.2 在存放期内,物控中心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分类存放、巡查和维护。危险废物暂存场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要求。
4.4.3 危险液体废物存放期限到达前,条件保障部门必须按危险废物转移单程序向总经理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经批复后,必须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通知协议公司进行处置。
5.相关记录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6. 本制度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